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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帮忙 妻子勒死前夫 营口市母子三人反抗家庭暴力酿成血案,上百街邻联名请求“网开一面”,一审母亲获有期徒刑七年,姐弟俩获缓刑
2006-8-25 6: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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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死了,我们一家人都解脱了。我妈即使在监狱里,也会比跟他在一起生活强。”面对母亲、姐姐、弟弟一起勒死父亲的事实,李秀琴的二女儿闫亚红昨日向记者这样表述。
昨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案一审已经审结,母亲和2名孩子被轻判。
母子三人联手杀死父亲
“他有酒必喝,喝酒必醉,醉后必打老婆”,这是从黑龙江来营口市芦屯镇暂住的闫喜伟给周边居民留下的印象。2005年11月24日中午,闫喜伟被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孩子杀死。
当日中午,闫喜伟喝醉酒回家,拿出从黑龙江老家赶来的大女儿交给自己的1000元钱,在妻子李秀琴面前晃着说:“你看我有钱,我这就找小姐去。”
李秀琴回答一句:“你行。”
听到妻子犟嘴,闫喜伟暴怒起来,冲出屋外去找刀。发现情况不好,李秀琴和大女儿闫亚丽、小儿子闫大明三人把门顶住。
没有找到刀的闫喜伟找来一把铁铲,“哐”把门上的玻璃捅碎,将大女儿闫亚丽的脑门划破。闫喜伟冲进屋里还要打人,母子三人顺势把闫喜伟撂倒在坑上,夺下铁铲并死死按住。
“除非你们不让我起来,起来后一个都活不了!”闫喜伟边骂边挣扎着,想起20年来几乎天天被打的经历,李秀琴找来绳子套着丈夫的脖子。
闫喜伟仍然大声叫囔“起来肯定弄死你娘仨,看你们敢整死我”,李秀琴手中的绳子慢慢勒紧,几分钟后,闫喜伟毙命。
街邻联名为娘仨求情
十年前,李秀琴与闫喜伟在黑龙家老家离婚后,独自带着儿女来到营口市芦屯镇,靠在小加工厂打工维持生计。没过多久,探得信儿的闫喜伟找上门来,赖着住了下来,而李秀琴和儿女根本不敢说不。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无赖的男人,天天喝酒不干活,喝完酒就打老婆孩子,这样的人就是死有余辜。”芦屯镇汝儿村66岁的魏殿武说。
李秀琴和孩子的遭遇,受到街邻的广泛同情。案发后,芦屯镇的居民也纷纷联名,为这外来户的娘仨请愿,希望司法部门对李秀琴母子减轻处罚。
娘儿仨被轻判
营口市律师协会会长田维桢说,原本指定为未成年的闫大明进行法律援助,了解到案件的特殊性和母子几人的遭遇后,他亲自带队并和5名律师组成团队,为三名被告实施免费法律援助。
经不公开审理后,2006年7月末,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秀琴犯故意杀人,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闫亚丽、闫大明犯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法院认为,被害人闫喜伟经常酒后实施家庭暴力,三被告在遭受打、骂和语言威胁后,李秀琴出于一时激愤,将被害人勒死,属临时起意的偶发案件,并具有防卫性质。
宣判后,李秀琴母子三人没有提出上诉。
女儿眼中的父亲形象
8月18日,闫亚丽带着弟弟闫大明返回黑龙江老家生活;而李秀琴二女儿闫亚红则继续留在营口打工。
昨日中午,记者在芦屯镇一出租房内见到了闫亚红。面对这场变故,闫亚红说:“他是我们生活中的魔鬼,如果他不死,我妈迟早会死在他手上。”
“魔鬼”父亲:刀砍亲人不眨眼
“从我记事起,就看见他打我妈,而他从来不干活,成天就是喝酒打麻将,喝完酒肯定就找茬打人”,闫亚红说,“他身上经常揣着刀,有一次,他喝完酒用刀架在弟弟的脖子威胁妈拿钱,脖子都划出血了,妈拼命夺刀,而刀差点把妈的手指砍折。”
“无耻”父亲:用女儿挣的钱找小姐
四年前,李秀琴因在塑料厂打工中毒而丧失劳动能力,而挣钱的重担就压在了当时年仅14岁的闫亚红的肩上。
“那时大姐在黑龙江,这边四口人全靠我一个人每月七百元的工资,他甚至给我要钱去找小姐,我拼命地加夜班,一是想多挣点钱,二是实在不想回家看他闹。”闫亚红吸了吸鼻子,停顿了间隙说,“现在终于解脱了。”
(文中闫大明系化名)
本报记者胡海林、刘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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