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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怪师洋闹起“钱财”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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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9 7: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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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选秀比赛,捧红一个师洋。搞怪天分十足的他3个月前在鲜花与掌声中与上海上腾娱乐有限公司签约,星路一片大好。然而昨天,他愤然对记者说:“这个约我是解定了!”11月3日,师洋向上腾娱乐发出律师函,指公司有违反合约的做法,要求对方在7日之内返还拖欠的活动通告费,否则将对簿公堂。“钱财”纠纷开始升级,记者昨日电话采访了师洋,他表示,自8月签约以来未曾拿过上腾一分工资及通告费,连12800元的房租也是借来的,自己参与过的商演等活动的副本都没拿到手过。虽然上腾方面表示并没有封杀师洋一说,但原定每周一期的《娱乐星天地》嘉宾主持已经被上腾喊停。
今年8月,师洋以2006《我型我秀》人气冠军的身份与上腾娱乐签下7年合约。据了解,师洋签约后每个月的固定工资是2000元,其中500元作为劳务费,1500元作为“公司先借给大家的生活费”,以后赚钱了要还给上腾。师洋昨日在采访中表示,和上腾签约近3个月,公司到现在没有发过他一分钱工资:“我们的合同上写的是每个月发一次工资,其他报酬按照固定的比例分账,定期结算。但付给我们钱的具体时间合约上没写。”他愤愤不平地说公司限制他参加节目录制,令他实际收入大不如前:“上腾没有给我买保险,也没有给我发展,最关键是现在公司推掉了我所有的通告,他们这就是单方面的违约,所以我可以要求中止当初的合同。这约是解定了!”
除此之外,师洋目前在上海的住所每月的租金是3200元,他向公司借了4个月的租金共计12800元。师洋还表示,对公司为自己的规划非常失望,他说曾就自己的发展方向询问了公司的艺人部总监,对方表示将为他出一本书,一首单曲:“这与我理想中的独立发行唱片相距甚远。而且每次出席活动,衣服都要我自己准备,化妆也是自己弄,那我还要公司干什么?”
经纪公司:没封杀师洋
早在上星期,就隐约听到上腾“封杀”师洋的说法,记者当时致电上腾娱乐,对方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事情。现在,师洋终于亮出了自己的底牌,一封律师函寄去上腾。对于律师函中“上腾违反合约”一说,上腾娱乐总经理蔡志行称之为“诽谤”,并表示:“对于师洋对公司的诽谤,上腾娱乐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昨日,记者致电师洋的经纪人询问上腾会如何处理师洋给公司发律师函一事,对方表示:“我们现在还没有开始处理这个事情,到时候会有统一的说法。”对于师洋所说的上腾不为他接通告的说法,上腾方面反驳说已经为师洋接了一部约40集的电视剧。但师洋却告诉记者:“是投资方找到我,我引荐他们去找上腾谈的。”
娱乐节目:的确停了通告
在师洋获得《我型我秀》人气冠军后,上海东方卫视《娱乐星天地》节目与师洋签下每周一期嘉宾主持的合约。但已经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荧屏上不见了师洋的人影。昨天,该节目的编导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说:“几周前,师洋已经停止了密集的通告,我们从经纪公司得到的通知是暂停他的活动,包括上我们节目。”她表示,节目组无法在目前事情不明朗的情况下强行邀请师洋上节目,“师洋本人之前也表示不喜欢主持这个工作,所以节目组暂时不会邀请师洋前来主持。”
一声呐喊
请你继续“搞怪”
从《我型我秀》比赛到现在,我曾见过几次师洋的模样,在采访中对他说话的神态多少有点印象。当他在电话里说“这个约我是解定了!”的时候,几乎可以想象得出他那种既无辜又不可一世的表情。在师洋絮絮叨叨的陈述中可以发现,他对所有与钱有关的数字记得一清二楚,每笔账都算得分文不差,在让人佩服他的记忆力之余多少也有点怀疑:一个不过20岁的年轻人,满脑子都是这些事情,合适吗?
当然,作为艺人的师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无可厚非,毕竟那是他的权利,那是他的劳动所得。不过,师洋对栽培了自己的经纪公司怒不可遏,横加指责。一纸诉状送上法庭,然后又马不停蹄地接受各方问话和媒体采访,活生生地把自己从一个人气冠军变成了哭哭啼啼的“怨妇”。这又让我想起了另一个问题:农民工讨要工钱,哪里有这般气派?难道就因为师洋是一个刚刚出道、还算不上明星而又正在向明星靠拢的新人吗?难道就因为他身上初露端倪的明星前途而结交到各路媒体记者吗?难道就因为他是艺人而非农民工就得有特殊关注吗?
事实上,我们承认师洋是个艺人,但我们更认为他是个新人,他的资历、他的能力还达不到章子怡那样随心所欲(当然,尽管章子怡地位高不可攀,不过和经纪公司仍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所以师洋更应该做的就是遵守一个新人的原则。你可以出唱片、拍戏、当主持、出书,但是你得按部就班,不能操之过急。如果遇到不法经纪公司,师洋拿起法律武器是必须的,也是正确的。可是在情况尚不明朗的情况下动不动就请媒体、发通稿,闹得满城风雨,最后双方都下不来台,结果又不了了之,那就绝对又是一出极其无聊的炒作了。
到底是不是炒作,相信时间会给一个公正的评价。在此之前,还是希望师洋有时间有精力把“搞怪”进行到底吧,因为只有“搞怪”才不是“罪”。 梁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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