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理赔案



2006-12-29 5:30:36


  本报讯 12月27日,宁城人张某从建平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手中接过23万元的理赔金时,流下眼泪。张某的胞妹遇害后,给家人留下23万元保险金,这也是该市银行保险最大的一起理赔案。
  据张某介绍,其妹妹25岁,来建平打工已5年。今年初,其妹到工商银行存款,了解到银行代办泰康人寿保险,于是便将11万余元全部买了保险。
  几个月前,张某的妹妹遭歹徒绑架并被残忍地杀害。公安机关破案后,据犯罪嫌疑人交待,在被害人住所翻东西时,曾看到过一份保险单,但因无法将其兑现成钱,歹徒随手将保单撕毁。公安机关通过调查了解到,张某的妹妹的确在建平工商银行买过一份保险,而此事,其家人并不知道。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与其家人联系。在没有保单的情况下,很快将全部理赔手续办好。按法律规定,张某及其父母成为保险受益人,可得到双倍投保金额的保险金,即23万余元。王甲卓 本报记者 张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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